第三届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扩大)纪要更多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2-09-29


第三届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扩大)纪要

 

第三届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第四次全体会议(扩大),于2012年8月20日在西宁市召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孙也刚同志、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处朱瑞同志出席会议,会议由陈子辰教授和贺克斌教授主持,参会委员14人,教指委各研究组成员、部分领域协作组组长等共计38人参加了会议。

国务院学位办副主任孙也刚在发言中介绍了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最新精神,肯定了教指委所做的各项工作以及取得的工作进展,并对教指委今后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和希望。

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听取并审议了秘书长贺克斌所作的《若干专项工作情况通报》、《工程领域设置与调整相关问题》。

2.听取了课程建设研究组、学位标准研究组、质量评估研究组结合以往工作与思考,对今后教指委开展的重点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3. 听取并审议了齐欢教授所作的《工程硕士研究生数学课程建设方案》。

4.讨论了今明两年重点工作任务。

 

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如下:

1.会议原则同意了关于强化对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的审核与授权,取消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点的审核与授权的建议。会议认为:应从具备一定条件的培养单位先行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广。会议责成秘书处起草实施方案,提交教指委审议后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会议同意了将“全国xx领域工程硕士教育协作组”调整为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下属的“全国xx领域工程硕士教育指导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专门委员会),并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备案。会议认为:教指委按照一定程序审批通过的领域协作组可成立专门委员会。会议责成秘书处在有关课题研究报告的基础上起草建议报告、专门委员会成立办法及章程,提交教指委审议后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3.会议认为,根据我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最新发展,为更好地统筹工程博士、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育的指导工作,建议将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培养指导纳入教指委职能,建议将“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名称调整为“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会议责成秘书处起草建议报告,提交教指委审议后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4.会议听取了课程建设研究组、学位标准研究组、质量评估研究组就以往工作所作的工作汇报与建议,要求课程建设研究组、学位标准研究组、质量评估研究组、职业资格认证研究组根据教指委会议精神,继续推进有关工作。

5.会议认为:教指委应进一步发挥好指导、咨询、监督等职责,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开展培养质量评估工作。

6.会议原则通过了《工程硕士研究生数学课程建设方案》。会议认为,应根据工程人才的实际需求,按照工程领域大类的不同特点,考虑到不同层次培养单位的教学要求,下大力气组织课程、教材和教学研讨工作。会议委托齐欢教授根据有关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完善和修改方案,并委托课程建设研究组负责今后工作的落实与推进。

7.会议建议国家对获得“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工作的培养单位采取对口支持措施。

8.会议同意了第八届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研讨会的主题为“协同提升教育质量,服务产业创新发展”。并同意了秘书处根据日常工作需要所建议召开的其他会议。

9.会议同意了秘书处提议的“工程硕士教育网站”改版方案,并责成秘书处按照有关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完善后对网站进行改版。

会议还讨论了录取非相关学科生源的问题,建议就跨学科录取生源问题进一步开展研究。

 

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Ο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