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工程硕士教育课题研究的通知 工硕教指委[2012]1号更多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2-03-30

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全体委员,各工程领域协作组组长,各工程硕士培养单位:

自2007年以来,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先后两次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教育研究活动。其中的优秀成果已经反映在出版的选集、教育期刊以及会议交流中。实践证明,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有重点地开展较大规模的教育研究,对全国工程硕士教育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经教指委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国范围开展工程硕士教育课题的研究工作。现将第三批教育研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与任务

按照党和国家关于着重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要求,为工程硕士教育科学发展提供理论指导,着力使课题紧密结合今后一段时期关系到全局性、根本性和共同性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二、课题研究重点

建议各单位申请者对工程硕士研究生,特别是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就业质量及发展质量开展调研,进行深度分析与研究。具体研究课题内容和题目自定。

各单位研究生主管部门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各校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并对教指委“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三、课题申请方式方法

申请立项的程序是:结合实际,自愿申请,自筹研究经费,教指委组成专家组评审,教指委批准立项,课题组具体承担课题研究工作。教指委秘书处对全部课题负有组织与管理的职责。欢迎培养院校与合作企业协同开展教育课题研究。各领域协作组组长单位、各培养单位、各工程硕士研究生合作培养的企业均可申请。一般一个单位申报一项。立项课题负责人负责课题的具体管理,并应采取切实措施,保质保量地开展好课题研究工作。第二批课题未按时提交结题报告的单位,暂停本次研究课题的申报权。

四、有关安排

2012年4月底,申请人递交《全国工程硕士教育研究课题申请立项书》(见附件)。6月底,教指委公布立项名单。11月底,课题组递交中期检查报告。2013年6月底,课题组递交结题报告。

申请立项书书面版寄教指委秘书处,电子版传至gcss@meng.edu.cn。未满足上述有关时间要求者,视为自动放弃课题。

 

五、其他

教指委课题研究成果将以一定形式编辑出版,并在会议、期刊上介绍,以达到成果共享与宣传的目的。本着鼓励的原则,教指委将给予优秀研究课题一定的奖励。

 

附件:《全国工程硕士教育研究课题申请立项书》

 

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Ο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