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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发布时间:2007-11-06

第三届全国光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工作研讨会会议纪要

(2007年11月6日)

一、会议概况

第三届全国光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工作研讨会于2007年11月3日至6日在西安工业大学召开。会议由光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协作组组长单位南京理工大学主办,西安工业大学承办。出席会议的有南京理工大学、西安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天津大学、河北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苏州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浙江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国防科技大学等22个单位的39名代表。

会议由西安工业大学校长助理、研究生部主任陈桦教授主持。西安工业大学副校长刘卫国教授在开幕式上致欢迎词。光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教育协作组组长、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朱日宏教授对两年来协作组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今后的工作进行了布置。南京理工大学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副院长陈文建教授宣读了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2007]34号文“关于转发光学工程领域开展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并以南京理工大学光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培养质量自我评估的初步工作做了进一步的说明。南京理工大学皮德富教授宣读了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委[2007]8号文“关于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标准制订指南”,并对制订光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学位标准作了说明。结合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方案和学位标准等文件,就光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评估实施细则和时间安排,以及如何扩大光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生源和提高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等内容进行了大会交流与讨论。会上,首先由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分析与跟踪调研小组专家、西安工业大学严文教授作了“正确处理自主与自律的关系,确保工程硕士的生源质量”的报告,对大家的启发很大,接着由华中科技大学、南京邮电大学、长春理工大学等11所院校16位代表作了大会发言,会议开得十分热烈。最后大家建议在2009年适当时候召开第四届光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工作研讨会。

二、会议中心议题

1.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的规模与质量;

2.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特色与水平;

3.工程硕士培养质量的自我评估;

4.光学工程领域专业学位标准;

5.光学工程领域专业学位核心课程与教材建设;

6.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组织与管理等。

三、会议形成的基本意见

会议采用大会发言、会议交流与讨论方式进行。通过与会代表的热烈的讨论与交流,形成如下基本意见。

1. 为加强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培养质量工作,第三届全国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培养工作研讨会决定开展光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会议一致通过各培养单位招生超过20人的学校于2008年8月底之前开展并完成培养质量自我评估工作,并要求严格按照自我评估实施细则和评估方案进行,其他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我评估。

2. 大会一致认为光学工程领域目前最大的问题是生源不足,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强招生宣传,解决好光学工程领域自我发展的问题。同时扩大光学工程领域的覆盖面,建议把光学工程领域改成光电工程领域,并上报教育指导委员会审批。会议建议国务院学位办根据光电工程领域技术迅速发展特点(特别在目前较困难的形势下),在生源、报考条件方面给予一定支持,如原规定报考者需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是否可以放宽到不需要工作经验年限的限制,并通过适当延长学位论文阶段时间的办法弥补学员工作经验的不足。

3. 大会一致认为尽快向教育指导委员会申请制定光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学位标准课题立项,由南京理工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天津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工业大学等10所院校组成专家组,开展光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学位标准研究工作。由以上10所院校尽快确定专家组成员,待教育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下达任务书后开展工作。

4. 本次会议结束前河北大学、长春理工大学等单位向协作组提出了承办第四届光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学位教育工作研讨会的意向,综合大多数参会单位代表的意见,初步确定第四届光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学位教育工作研讨会于2009年8月由长春理工大学承办,并在吉林省长春市举办。

与会代表对西安工业大学承办此次会议所给予的大力支持和精心组织表示衷心的感谢!

 

光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学位教育协作组

二00七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