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国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培养工作研讨会会议纪要更多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2-07-13

2012年全国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培养工作研讨会

会 议 纪 要

为加强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的培养工作,推动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根据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和全国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协作组的安排,“2012年全国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培养工作研讨会”于2012年7月6日—7月8日在大连理工大学召开。上海交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海军工程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连海事大学、江苏科技大学、集美大学、山东交通学院、大连理工大学共12所高校的23位代表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主题是“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学位标准研讨”。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胡祥培教授到会致辞,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学位标准组专家、大连工业大学校长邹积岩教授到会就学位标准制订作了重要讲话并进行了具体指导。会议由全国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教育协作组组长、大连理工大学船舶工程学院主持工作副院长黎胜教授主持。

黎胜教授报告了“全国工程硕士工程领域教育协作组组长第五次全体会议”和“学位标准研究组第五次会议”的有关会议精神,并详细介绍了《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标准初稿》的主要内容,与会代表就学位标准初稿进行了充分的讨论。由于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各培养单位的办学特色不同,因此,代表们就标准中有关工程硕士专业知识的要求及专业核心课程的设置、学位论文形式要求、实践环节、学分要求、论文评阅和答辩、论文质量评审等内容进行了认真评议,会议就是否取消“调研报告”论文形式、双导师制的实施、课程学分要求、专业核心课程的设置、是否将发表论文成果等作为考核指标、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培养的区别在学位标准中如何体现、答辩委员会组成等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会议认为标准应该是工程硕士教学、培养过程的共性基本要求和指导性文件,各培养单位在制定自己的培养方案时,可根据各自学科特色、社会需求、培养对象需求等制定出更为详尽、各具特色的培养方案和实施办法。会议同意将该初稿按会议讨论成果进行局部修改后,再发给各培养单位审阅后可以提交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学位标准组讨论。

与会培养单位还向会议提交了工程硕士培养方案,并围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培养、培养方案、培养质量保证和评估、核心课程建设、核心课程教材编写、培养工作经验交流、领域发展报告、职业资格认证调研、协作组制度建设、协作组如何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与合作”等议题进行了研讨和交流。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各单位在工程硕士培养工作方面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应进一步加强协作组各培养单位之间的联系与沟通,推动协作组的各项工作,每两年召开一次本领域培养工作交流研讨会很有必要。通过会议交流,促进了各单位的相互了解,拓宽了思路,为今后进一步规范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培养工作,提高培养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本次会议还初步确定由华中科技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承办2014年全国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培养工作研讨会。

本次会议在协作组各成员单位的支持和各参会代表的热情参与下,取得了圆满成功。本次会议的承办单位大连理工大学船舶工程学院在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的支持下,为开好此次会议做了大量的工作,与会代表一致表示感谢!

 

全国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教育协作组

2012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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