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更多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8-09-05

 

工程教指委秘[2018]33号

 

全体培养单位:

专业实践是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获得实践经验,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内外导师的指导下,通过专业实践,解决企业实际问题,取得了突出的成效,同时科研能力、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为表彰在专业实践中表现突出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根据《关于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办法(试行)》(见附件一),现定于2018年继续开展第五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6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的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

二、申报数量

培养单位需组织好推荐工作,每个培养单位限报5人以内(含5人)。

三、申报时间

2018年9月5日至21日。

四、申报材料

1.《参评第五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见附件二),excel格式,文件名:培养单位代码+培养单位全称。

2.《参评第五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见附件二),pdf格式,文件名:培养单位代码+培养单位全称。

3.《实习实践成效报告》(见附件三),word格式,文件名:培养单位代码+培养单位全称+参评者姓名。

附件三将用于宣传推介,附件二与附件三中的相关内容须保持一致。以上材料,形成一个压缩包,压缩包文件名:培养单位代码+培养单位全称。

五、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负责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需提供获奖证书、专利证明和论文等材料。如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一经查实,将撤销其参评资格,并取消该申报单位的下届申报资格;已获奖者取消其获奖资格并公布该申报单位名单。

2.申报单位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对涉密信息进行脱密。

3.申报材料(excel、pdf和word)不完备,文件命名不符合要求,填报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填报内容的字数不符合要求,以及未加盖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公章等,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六、递送方式

1.登录http://meng.tsinghua.edu.cn;

2.点击“常用服务”— “内网登录”;

3.输入培养单位代码、自设的密码;

4.使用其中的“工作文档传递”功能,传送压缩包。

 

附件:通知电子版

附件一:关于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二:《参评第五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

附件三:《实习实践成效报告》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二Ο一八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