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全国新增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更多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12-06

  工程教指委秘〔2021〕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21〕14号)等文件,全国多家培养单位首次获批工程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在此向这些培养单位表示祝贺!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工程教指委)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设立,是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研究、咨询、指导、评估和交流合作的专业组织。为加强工程教指委与培养单位之间的联系,促进工作交流研讨,充分发挥工程教指委的专家咨询和指导作用,共同推动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现面向全国新增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信息采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 工程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是指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

  2. 本次信息采集工作,主要面向在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中通过审核增列、动态调整增列、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增列等方式,首次获批工程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培养单位。

  3. 请有关单位查阅附件,填写《全国新增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信息表》,该表格含两个子表:培养单位基本信息、工程类专业学位授权点信息。表格中的“本单位联系人”,请填写与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学位管理相关的负责老师信息。

  4. 请有关单位于2021年12月17日之前,将信息表Excel文件发送至工程教指委秘书处邮箱:gcss@mail.tsinghua.edu.cn。  

  联系人:郑晓辉,(010)62798142

  附件:全国新增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信息表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