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华东、中南、西北区域协作组委员名单的通知更多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3-18

工程教指委〔2022〕1号

各培养单位: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工程教指委)区域协作组已于2021年成立。近期,华东区域协作组同济大学、中南区域协作组海南大学、西北区域协作组宁夏大学因委员工作岗位变化,申请调整委员人选。工程教指委审议通过华东、中南、西北区域协作组重新推荐的委员名单,现对调整后的《工程教指委华东区域协作组委员名单》(附件1)、《工程教指委中南区域协作组委员名单》(附件2)、《工程教指委西北区域协作组委员名单》(附件3)予以公布。

  希望各培养单位积极参与区域协作组活动,加强工作交流与研讨。

  附件1:工程教指委华东区域协作组委员名单

  附件2:工程教指委中南区域协作组委员名单

  附件3:工程教指委西北区域协作组委员名单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