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华北区域协作组2022年研究课题指南并开展申报的通知更多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3-29

关于发布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华北区域协作组
2022年研究课题指南并开展申报的通知

华北区域全体培养单位:

  作为我国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培养类别不断丰富,培养规模不断扩大,已经成为我国高层次应用型工程人才培养的主渠道,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模日益扩大,全国范围内的培养单位接近500家。为更好发挥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工程教指委)的作用,将工程教指委的工作延伸到所有培养单位,加强对工程类专业学位培养单位指导,促进培养单位的工作交流研讨,工程教指委在2021年启动设立区域协作组,推动建设区域内培养单位的工作交流平台。

  华北区域协作组本着面向本区域培养单位提供咨询和指导、组织开展本区域培养单位之间工作交流与调查研究的职能定位,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工程教指委等相关政策精神,围绕我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中出现的重大紧迫和长期基础性问题,提出了华北区域2022年研究课题指南并组织申报工作。

  一、课题来源

  为了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学位〔2020〕20号)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方案》(学位办〔2018〕15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在广泛调研各培养单位在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中出现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并征求工程教指委及本区域内培养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华北区域2022年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

  研究课题指南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华北区域协作组将对重点和一般课题分别给予经费支持。支持经费来自工程教指委下拨及华北区域协作组召集单位(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和北京理工大学)配套经费。

  二、申报说明

  (一)申报要求

  重点课题聚焦当前我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和改革中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成果应突出前瞻性、创新性,有较高的指导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重点课题题目可根据课题指南具体研究内容适当调整,但原则上不能做大的改动。

  一般课题原则上应参照课题指南开展研究,研究成果应有助于解决工程专业学位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一般课题题目可根据研究需要和研究内容自拟,课题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二)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人应为华北区域协作组培养单位(附件2)正式教职人员。

  2.课题申报人应在研究生教育领域具有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和较雄厚的理论研究实力。重点课题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3.鼓励华北区域组内高校与高校、高校与高水平企业联合申报重大课题。

  (三)申报与评审

  申报人需在2022年4月30日前,将申请书(附件3)电子版发至联系人电子邮箱,并邮寄课题申报书纸质版。

  华北区域协作组秘书处对项目申报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课题名单。

  (四)课题管理与资助

  重点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一般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华北区域协作组秘书处召集单位将组织专家对研究课题进行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课题负责人应提交相应报告及课题研究成果。

  重点课题资助金额为2-3万元,对结题评审结果优秀的一般课题,给予一定的奖励性资助。所有课题应确定申报类别,并根据实际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耿娇娇、王超

  联系电话:010-89731633,010-68918512

  电子邮箱:gcss_hb@163.com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

       附件1:华北区域协作组2022年研究课题指南

       附件2:工程教指委华北区域培养单位列表

       附件3:研究课题申请书  

  工程教指委华北区域协作组秘书处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