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要求》解读 顾祥林:落实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更多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4-05-09

落实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同济大学教授 顾祥林

  《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要求》)的发布,对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建设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具有重大意义。分类发展的核心,在于遵循研究生教育的基本规律,以强化两类学位差异化要求为路径,以重点领域分类发展改革为突破,推动学术创新性人才与实践创新性人才分类培养,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提供更有力支撑。

  我国自1991年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来,已经逐步构建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体系,探索了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教融合为途径的中国特色培养模式,成为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输送的主渠道,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但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尤其是工程类专业学位在培养、评价等环节仍旧存在与学术学位趋同的现象,使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评价体系趋向单一,不利于引导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面向工程实际问题开展研究,实现融通创新、产教融合,成长为真正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高层次工程专业人才。学位论文工作作为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衡量研究生独立解决专业领域实际问题的真实能力,也是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体现。因此,深入推进两类学位分类发展,明确两类学位培养差异,落实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的具体要求成为关键。

  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是我国高等工程教育体系中覆盖面最广、培养规模最大、培养成效最为显著的专业学位类型。随着我国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步伐,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应当主动贴近时代需求,解决工程人才供给与产业实际需求不能完全相适应的问题,协同打造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人才资源融通发展的产业体系。进入新时代,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主动适应时代变化,更新教育理念,确立在高层次人才培养中与学术学位同等重要的定位认知,明晰产教融合、工学交替的培养模式,拓展多元培养平台与培养途径,以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为重点,围绕国家战略,扩大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规模,提升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本次发布《基本要求》,旨在进一步明确需求导向是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本原则的前提,为满足工程类专业学位在人才培养的差异化要求,依据工程类专业学位的知识理论创新、综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要求和学术规范、科学伦理与职业伦理规范,对专业学位实行多元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考核方式,明确工程类专业学位论文类型包括专题研究类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产品设计(作品创作)、方案设计等形式,在论文基本要求和规范、评价要素和规则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细化,进一步厘清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评价与学术学位的异同,清晰定位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评价的具体内涵,推动新时代工程类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的特色发展。

  《基本要求》的发布,既是对于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进一步落实,更是为适应新时代要求、打造高质量人才队伍、拓展多元评价体系,提供具体指引与制度创新。文件体现了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以推动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在工程类专业学位特有的内涵、性质、功能和需求目标的基础上,以问题导向为指引,以教育基本规律为遵循,以理念更新为动能,加快推进实施工程类专业学位建设的分类发展、需求导向与多元评价。同时,《基本要求》作为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学位点、导师对学位论文进行管理和评价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高质量培养中的重要参考指南,各培养单位在具体落实时应根据自身办学定位、特色、条件等实际情况,进一步补充完善并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在具体实践里更新理念,在理论创新中优化制度,以完善制度来指导实践。

  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色发展,要回应时代急需,以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为重点,全面把握新型工业化等行业产业发展实际需要,紧紧围绕培养具备坚实基础理论、系统专门知识、较强实践能力、较高职业素养的实践创新型人才的目标,着重培养研究生独立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