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递交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情况的总结报告的通知更多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4-10-24

关于递交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情况的总结报告的通知

工程教指委秘[2014]32号

有关培养单位:

2010年,教育部启动了“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现请被列入“卓越计划”且已将该计划延伸到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院校,递交在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实施“卓越计划”的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具体做法,如何与本科教育相衔接,相关经验、建议以及存在问题等。

取得较好成效的总结报告将推荐到今后召开的全国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同时作为研究生教育工作成果提交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请于11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word版)传递给教指委秘书处。具体方法参见书面文件。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