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办〔2009〕23号)更多 +

来源: | 发布时间:2009-05-19

关于转发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   

学位办〔2009〕23号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文件精神,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制定了《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分类别)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现将该指导性培养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细则,于2009年6月底前报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备案。

 

附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分类别)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