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 学位办〔2009〕23号更多 +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文件精神,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制定了《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分类别)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现将该指导性培养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细则,于2009年6月底前报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备案。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