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全国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研讨会会议纪要 更多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5-10-13

第八届全国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

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研讨会会议纪要

 

2015年5月16-17日,由全国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教育协作组主办、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承办的第八届“全国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研讨会”在西安召开。来自全国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68所院校共131位主管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领导、专家和老师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主要议题有:

1、传达全国工程专业学位教指委及领域协作组组长单位会议精神;

2、进一步研讨本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标准及基本要求;

3、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经验交流;

4、专业学位工程硕士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5、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和专业实践;

6、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课程建设和核心教材建设;

7、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和监控体系;

8、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其他议题经验交流。

会议开幕式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院长史庆轩教授主持。全国工程专业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同济大学常务副校长陈以一教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校长苏三庆教授、副校长郝际平教授,陕西省学位办处权秋虎处长,全国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教育协作组组长、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赵宪忠教授,分别代表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致开幕辞,并对全体与会代表表示热烈欢迎。

此次会议围绕本届议题,以大会报告和分组讨论的形式展开。大会听取了以下报告:

1、同济大学常务副校长陈以一教授作了题为《合理定位,深化改革,切实提升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报告,介绍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31次会议和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指委2015年工作会议中关于研究生教育,尤其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指导性观点和意见,结合近年来研究生的招生趋势,提出全日制硕士生培养面临着“定位不清晰,认识待统一,方案欠对应,措施未到位”的问题。如何应对这些问题,他认为,须克服专业型学位低于学术型的认识惯性,对工学和工程硕士进行合理定位,即“工科硕士生的主体应是工程师教育。工学硕士和工程硕士应当合轨。”基于合理的定位,各院系应在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导师机制、工程实践、学位论文等各方面进行相应的改革和完善。此外,陈校长对学位点质量评估和工程教育认证做了相关介绍。

2、领域协作组组长、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赵宪忠教授分别从协作组工作的角度和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的相关经验方面做了两场报告。首先,传达了近期全国工程专业学位教指委的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及领域协作组组长单位会议精神,介绍了教职委和领域协作组近年来和未来的工作重点。其次,介绍了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试行的“学术与职业高度统一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和具体实施情况。

3、特邀企业嘉宾、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刘彦生研究员作了题为《就当今中国结构工程师特点探讨工程硕士的培养路径》的报告。分析了当前中国结构工程师的特点以及造成这些特点的主要原因,详细阐述了对目前高端结构工程师(工程硕士)培养所做的尝试和探索。

4、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叶继红教授从招生、课程设置、培养环节、专业实践、学位论文及相关政策支持等方面介绍了东南大学在专业型研究生和学术型研究生培养上的异同,以及近年来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上的改革、探索和进步。

5、西南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廖海黎教授作了关于“提升工程硕士研究生工程计算能力的改革与实践”的专题报告。对提升工程计算能力的必要性、建设目标、具体的实施方案、设备配置及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6、哈尔滨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王玉银教授介绍了哈工大土木工程学科在研究生招生中面试改革的探索与实践。详细介绍了面试改革的背景,外学院复试改革的成功经验,土木工程学院结构化面试的详情及改革成效,以及对结构化面试的经验总结和建议。

7、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李正良教授介绍了重庆大学研究生培养的历史及现状、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挑战,详细介绍了新形势下土木工程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情况,对改革思路和目标、培养方案及课程体系建设、导师队伍建设与优异生激励措施、学科交叉及国际化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展开。

8、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朱丽华介绍了该院在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改革试点中所做的工作以及通过验收后形成的一些思考。展现了“三阶段、三主体”培养模式、相应的团队建设和保障措施,提出了工程硕士教育在认识层面、培养方案、专业实践、专业标准、学位论文等方面的困惑和思考。

9、西安科技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任建喜教授介绍了该院依托煤炭行业所进行的工程硕士培养的改革和实践。

10、西安理工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朱记伟副教授介绍了该院工程硕士的培养现状,培养目标与思路,改革措施与实践,以及面临的形势与思考。

依托大会报告内容,会议特意安排了分组讨论,全体与会院校分为3组,围绕会议议题,进行了激烈的探讨。

讨论1组由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李正良教授主持,参与讨论的院校反映了以下困惑和建议:

(1)    如西安科技大学和南京林业大学提到,在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培养过程中,如何传承各自的行业特色?

(2)    在就业上,如何解决宽口径培养与学生喜爱的具体专业方向之间的衔接关系?

(3)    学术型硕士与专业型硕士的根本区别是什么?对于这一问题,本次会议的报告给予了详细的回答。

(4)    如何保证专业实践的质量?

(5)    如何明确和统一专业标准?

(6)    专业学位培养如何与职业资格挂钩,如何协调学生专业能力与考证之间的关系?

(7)    如何提升青年教师的实践能力?

在讨论过程中,李正良教授认为,无论形势如何变化,高校都应遵循教育与人才培养的规律。

讨论2组由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叶继红教授主持,有来自16家单位共34名代表,对课程建设、专业实践、校外导师、学位论文等方面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其中组长单位同济大学、东南大学也对各位代表提出的疑问进行了解答。具体如下:

(1)    关于学位论文质量控制问题,有些院校采取了相当严格的管理办法。例如,广州大学采取盲审盲答辩的制度,江西理工大学采取送审前预答辩制度。

(2)    关于专业实践基地建设,有些院校开设实践性课程,邀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校内外专家授课,并形成一定的体系,值得借鉴。然而广州大学也提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直接影响实践基地的建设困难。

(3)    关于教材和课程建设问题,认识到各院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层次地采用教材。课程建设上,比如,针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华东交通大学增开了1学分的职业素质教育课程,4门基于案例的实践性课程。

(4)    关于校外导师资格的问题,如天津大学,实施硬性的规定来审核校外导师是否具有工程背景。

讨论3组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李岳岩主持,小组成员主要来自建筑、规划和风景园林3个方向。该组对以上3个方向的工程硕士培养的特点、经验方法、困惑和希望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具体如下:

(1)    经验:[1]哈工大采取与建筑设计院相结合的实践基地建设的经验,比如哈工大的创作研究院,由教师和学生联合组成的创作团体,不仅培养了学生的创作能力,同时提升了教师的工程实践能力。[2]同济大学在论文选题和论文质量把控上的经验值得学习。[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结合工程实践培养的特点采取多出口的培养经验。

(2)    困惑:[1]该如何区分3个方向的工程硕士和他们各自的专业硕士?目前看来,取消工程硕士,或将二者合并的办法恐怕都是行不通的。[2]如何明确工程硕士培养的最低标准?[3]如何发挥工程硕士教育的特长,以消除社会认可度低的普遍现象?

(3)    希望:[1]加强校际之间的交流,如跨校评审、答辩等。[2]实践基地建设方面,企业承担了国家的教育责任,希望能够提高企业的积极性。[3]加强工程硕士培养与职业资格认证的衔接。

根据工作的需要,会议期间专门召开了本领域教育协作组组长单位负责人会议,商讨相关工作,经过充分讨论,在以下几方面达成共识:

1 、关于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拆分问题

会议明确,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内的方向拆分是趋势。针对第三届协作组组长单位会议提出的4种可能拆分方案,建议每个组长单位写一点理由,于9月份前交由同济大学汇总后,再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最好2015年内能将报告递交上去。

协作组秘书吴丹向本领域内各培养单位分发调查问卷,统计各院校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内所设的方向。统计对象为159家高校,暂定为今年10月底前统计完毕。

2、 重申了专业标准的重要性,并再次提请各单位仔细考虑

2010年后,新增了许多的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学位点(近60所),各单位培养层次不一,建议在领域内明确专业的最低标准,且今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培养应统一标准。

3、关于领域核心教材编写问题

最近学位办的文件都提到课程建设,说明课程建设的重要性,建议按照第三届协作组组长单位会议确定的分工,继续开展教材编写工作,争取在2016前完成。

希望各单位积极组织开展在线课程建设。(哈工大已报)

因本领域内院校有差异,教材也应该有差异, 可分两个层次编写教材。请各单位推荐一些高校参与教材编写。

4、关于论文质量评估平台建设

再次明确各单位的分工(第三届协作组组长单位会议上确定):

(1)    同济大学总牵头,负责总平台的整合和制作。

(2)    哈尔滨工业大学负责制定评审专家的标准和要求。

(3)    西南交大和天津大学负责制定论文评分规则。

(4)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和东南大学负责制定系统运行流程和规则。

(5)    重庆大学负责制定系统对评审专家反评估标准。

尽量10月前完成初稿。争取2015年底试运行,明年能正式使用。

6、确定第四届协作组组长单位会议和第九届全国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培养工作研讨会议的承办单位

第四届协作组组长单位会议将于2016年召开。经组长单位自由申请(哈尔滨工业大学,重庆大学,东南大学提出了承办申请)和会议讨论,最终确定由东南大学承办。

第九届全国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培养工作研讨会议(2017年)由武汉大学承办。

7、其他相关问题讨论

(1)哈尔滨工业大学反映:对于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培养,因没有统一标准,不知道如何进行?导师接收的积极性不高,所以哈尔滨工业大学目前招收的很少。对于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的标准如果将来统一,很多高校可能会有困难。

(2)优秀实习实践评选可能作为以后学科评估的指标之一。请各单位回去后进行宣传,积极申报。

(3)建议以后非协作组组长单位也可申请承办领域研讨会议。同时,可邀请一些非组长单位学校以观察员身份参加组长单位工作会议,对本领域的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

 

第八届全国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研讨会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