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核能与核技术工程领域专业学位标准研讨会会议纪要更多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2-10-14

全国核能与核技术工程领域专业学位标准研讨会会议纪要

 

为加强核能与核技术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的培养工作,完善领域专业学位标准建设,受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和全国核能与核技术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教育协作组委托,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于2012年8月24-25日承办了核能与核技术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标准研讨会。有来自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以下简称中科大)、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海军工程大学、东华理工大学、南华大学、中核集团以及中科院研究生院等全国核能与核技术领域工程硕士培养单位的相关专家共2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

会议先后由中科大核科学技术学院常务副院长盛六四、副院长叶民友主持。

中科大核科学技术学院院长万元熙院士在会议开幕式上向来自兄弟院校的专家们表示欢迎,并向与会专家介绍了中国科大核科学技术学院几年来的发展情况。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科大副校长张淑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参会专家表示热烈欢迎。她说,中国科大的专业学位教育正在快速发展,目前拥有包括18个领域的工程硕士在内的11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类别。中国科大核科学技术学院作为全国核能与核技术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教育协作组牵头单位,将成为本领域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张淑林还以两任工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的身份,介绍了我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状况及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组织结构,通报了最近召开的全国工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工作会议的精神。她强调,目前不少领域的工程硕士教育已与行业专业资质认证有了密切结合,希望核能与核技术领域通过学位标准的制定,有利于拥有更多的相关专业资质认证。中国科大作为牵头单位,欢迎本领域的专家们常来我校,相互交流研讨,完善管理模式,更好地服务于核能与核技术工程领域的快速发展。 

叶民友汇报了组织起草《核能与核技术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标准》(讨论稿)的历史过程和工作情况。中科大2009年开始牵头核能与核技术工程领域专业学位标准的课题研究工作,课题组进行了大量工程硕士培养情况调研和研讨,总结和参考各单位工程硕士培养经验及国内外工程硕士任职资格相关规范,组织领域和行业专家对研究的目标和工作内容进行了系统分析和论证。在教指委秘书处的指导下,参照教指委[2011]10号“关于发布《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标准制订指南(修订)》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通讯讨论、专家意见反馈及反复修订的基础上,于2011年12月完成领域专业学位标准(初稿),并于2012年6月向工程硕士学位标准研究组进行了汇报和进一步修改,形成了本次会议讨论稿。课题研究期间,完成并出版了由领域内12位一流学者负责主持的、代表我国核能核技术领域的最高学术水平的40余万字《工程硕士教育核能与核技术领域发展报告》,体现了核能与核技术领域的最新学术成果、发展动态和发展态势。

核能与核技术工程领域专业学位标准(讨论稿)提出了本领域工程硕士旨在培养在核能和核技术工程领域具有宽厚的知识基础、扎实的实验技术、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的应用型人才。学位标准的制订原则体现核能与核技术工程领域特点及要求,以及与其它领域的区别。一是核能主要涉及国家经济、科技水平和社会环境等大科学工程,领域涵盖面广,生源背景及基础差异大,培养目标、课程设置以及学生能力和素质培养都有着特殊的要求,培养方案和知识模块设置体现个性化、菜单式,给出指导性与框架,供各培养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岗位工作和职业方向灵活选用;二是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区别,非全日制强调项目经验和工作成果,全日制强调教学实践环节;三是核能涉及军工、保密,加入了保密条款。

会上,与会专家对提交的本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标准讨论稿进行了逐条认真讨论。清华大学陈少敏教授结合该校人才培养情况强调应注意知识产权相关事项;北京大学樊铁栓教授介绍了校企结合联合培养工程硕士的成功案例;中科大屠兢教授介绍了该校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及学位标准制定方面的经验等。代表们各抒己见,对讨论稿提出修改意见,达到最终共识。

 本次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对《核能与核技术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标准》(讨论稿)进行了修改完善,为本领域学位标准的发布与实施奠定了基础。

 

全国核能与核技术工程领域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协作组

2012年8月25日

 

全国核能与核技术工程领域专业学位标准研讨会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