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化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培养工作研讨会会议纪要更多 +

来源: | 发布时间:2008-12-18

第五届全国化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教育协作组会议纪要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和全国工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2008年11月17日-18日在四川大学举行了第五届全国化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教育协作组会议。来自55所高校和清华大学出版社的共计82多名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见附表)。全国工程硕士教指委秘书处高彦芳副教授出席了会议。

本次协作组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传达贯彻第六届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2)讨论如何实施“化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学位标准”。

(3)通报本领域工程硕士论文抽检情况,研讨如何提高论文质量。

(4)通报本领域专业学位课程试卷抽检情况,研讨如何提高课程质量。

(5)交流各培养单位培养经验。

会议由四川大学化工学院院长梁斌教授、全国化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教育协作组组长、华东理工大学沈本贤教授和浙江大学陈纪忠教授主持。

四川大学副校长石坚教授、研究生院副院长杨志刚教授向与会代表作了热情洋溢的欢迎词。

全国化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教育协作组组长、华东理工大学沈本贤教授作了大会报告,总结了自2006年第四届全国化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教育协作组会议以来在教指委领导下协作组近两年的工作进展:1. 协作组成员单位近两年新增14个,增至92个成员单位,招生生源稳定;2. 表彰了“全国作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化学工程领域有8名;3. 制定和实施“化学工程领域专业学位标准”;4. 开展了学位论文和课程考卷的抽检工作;5. 开展了核心课程教材建设;6. 各培养单位为提高工程硕士培养质量采取了有效措施。总结报告中沈本贤教授以“高等分离工程”考卷质量为例通报分析了学位课程抽检情况。

全国工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培养组成员、华东理工大学房鼎业教授传达了第六届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并介绍了目前全国工程硕士培养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发展方向。通报分析了本领域工程硕士论文抽检情况。

天津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大庆石油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南京工业大学、青岛科技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四川大学的代表分别根据各校自己在培养工程硕士过程中形成的特色,在大会上报告交流了如何实施“化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学位标准”的经验和提高培养质量的措施。

在大会报告的基础上,会议分成三组进行了分组报告并讨论了如何实施专业学位标准,提出建设性建议;对学位论文和课程考卷抽检分析情况的意见和提高质量的措施。各组组长在大会上分别汇报了小组讨论情况和意见。最后,全国工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培养组成员房鼎业教授进行了第五届全国化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教育协作组会议大会总结报告。房鼎业教授充分肯定化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第五届协作组会议总结了经验,展示了成果;同时对会后两年化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协作组的工作重点作了部署,即实施学位标准,提高培养质量;并对工程硕士的发展提出了建议:会议决定:1. 为实施学位标准,各培养单位应修订与优化“培养方案”,在2009年10月1日前将修订后的“培养方案”发给全国化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教育协作组;2. 在2005年首轮自评估的基础上,对未参加首轮自评估、且已向学生授予工程硕士学位的单位按照学位标准附件二的要求进行自评估,在2009年10月1日前将自评估报告发给全国化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教育协作组;3. 努力建设网络平台,交流培养经验。会议完成了预定的各项任务,开得圆满、成功。

与会期间,代表们参观了四川大学的新校区,开阔了视野,受益匪浅。代表们衷心感谢四川大学在会议期间给予的周到服务和热情款待。由于四川大学对本次会议的高度重视和会务组同志的辛勤付出,使本次会议各项议程得以圆满完成。

经充分协商,本次会议组委会一致同意第六届“全国化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教育协作组会议”将于2010年在杭州召开,会议由浙江大学承办。

 

全国化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教育协作组

2008年11月18日

 

第五届全国化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教育协作组会议

参加学校名单

序号

学      校

序号

学      校

1

安徽工业大学

31

武汉科技大学

2

安徽理工大学

32

武汉工程大学

3

北京工业大学

33

武汉理工大学

4

北京化工大学

34

西安石油大学

5

长春工业大学

35

西北大学

6

大连理工大学

36

西北工业大学

7

大庆石油学院

37

厦门大学

8

防化指挥工程学院

38

新疆大学

9

复旦大学

39

扬州大学

10

广西大学

40

浙江大学

11

合肥工业大学

41

浙江工业大学

12

河北工业大学

42

郑州大学

13

河北科技大学

43

中北大学

14

湖南大学

44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15

福州大学

45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16

华南理工大学

46

重庆大学

17

江南大学

47

清华大学

18

江西理工大学

48

华东理工大学

19

昆明理工大学

49

西南石油大学

20

辽宁科技大学

50

成都理工大学

21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51

四川大学

22

内蒙古工业大学

52

兰州理工大学

23

南昌大学

53

山东大学

24

南京大学

54

太原理工大学

25

南京工业大学

55

中南大学

26

青岛科技大学

56

清华大学出版社

27

贵州大学

57

全国工程硕士指导委秘书处

28

天津大学

58

哈尔滨工业大学*

29

同济大学

69

华中科技大学*

30

武汉大学

60

东北大学*

 

*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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