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要求》解读 郑刚:以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为牵引 推动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快速健康发展更多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4-05-09

以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为牵引 推动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快速健康发展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天津大学教授 郑刚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各级各类教育的生命线,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科学教育、工程教育,加强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为解决我国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提供人才支撑。工程硕士作为我国专业学位教育,特别是工程教育的一种重要学位类型,承担着为国家培养高层次工程科技人才的重要使命。历经近30年的发展,我国工程类硕士培养单位已增至400余家,成为我国专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中涉及专业最多、培养规模最大、影响最为广泛的一种学位类型,不仅为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还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层次工程科技人才培养体系,为我国培养了一大批符合社会需要、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式工程科技人才。

  然而,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取得较大发展的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认识上仍存在一定的偏见,重学术学位、轻专业学位的观念仍然存在;培养过程中对两者的定位和要求仍存在模糊之处,专业学位培养简单套用学术学位发展理念、思路、措施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在全球加速兴起,知识演进迭代与交叉融合的速度显著提升,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要更加强烈。在新时代背景下,国家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越来越重视,不断进行改革创新,打破原有观念,破立并举,以期解决影响专业学位发展的问题,扭转专业学位不良发展,推动其健康快速发展。2022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的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按门类将一级学科目录和专业学位类别目录“并表”,将专业与学科并重,充分体现了学术型与应用型两类人才培养同等重要思想。2023年11月,教育部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指出要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融通创新,着力提升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建设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进一步强调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两种类型同等地位、同等重要,并推动两者分类发展。

  为进一步实现工程专业学位教育内涵式发展,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更好的服务国家工程科技与产业发展需要,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试行)》(下文简称《基本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工程类硕士学位论文应满足的基本要求,为我国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的分类发展、分类评价提供了有力支持,将进一步推动我国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的快速、健康发展。

  一是多元考核,分类评价。长期以来,我国学术学位硕士培养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以“学位论文”为主要考核方式的评价体系,而针对专业学位硕士培养质量尚未建立起符合专业学位发展的评价体系。尽管教育部曾明确学位论文可以采用除学位论文外的其他形式,但制度保障仍不完善,有的培养单位因担心外审、答辩、抽检等环节出问题还未实施,仍拘泥于与学术学位相同的学位论文考核方式。为改变当前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培养、学位论文考核与评价同质化的问题,教育部出台了《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各培养单位对专业学位实行专题研究类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产品设计/作品创作、方案设计等多元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考核方式。《基本要求》的出台,及时对教育部要求进行了呼应,并根据我国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发展定位及目标,实行多元考核方式,《基本要求》将工程类硕士学位论文分为专题研究类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产品设计(作品创作)、方案设计5种形式,此外,各培养单位还可根据工程人才培养实际需求采用其他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形式,充分体现了多元化考核要求。《基本要求》针对不同类型的学位论文分别制定了指导性要求,分类考核评价,形成了独有的评价理念、路径、方法,构建了区别于学术学位的考核评价体系。

  二是明确要求,突出质量。《意见》中指出,学术学位重在面向知识创新发展需要,培养具备较高学术素养、较强原创精神、扎实科研能力的学术创新型人才;专业学位重在面向行业产业发展需要,培养具备扎实系统专业基础、较强实践能力、较高职业素养的实践创新型人才。《基本要求》按照《意见》精神对学位论文从基本定位、选题要求、内容要求、规范性要求、创新与贡献要求、实践成果展示及评鉴(其中2种形式)、评价指标等7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定位准确,且与学术学位论文要求与评价有明确区分。中央人才工作会议提出,要培养大批卓越工程师,努力建设一支爱党报国、敬业奉献、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工程师队伍。《基本要求》紧紧围绕我国卓越工程师培养目标,从培养定位等各方面高质量、严要求,确保学位获得者具备扎实系统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实践能力和较高的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

  三是注重实践,科学评价。《基本要求》强调工程类专业学位论文应突出应用性,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其中专题研究类论文题材应来源于工程实际问题,且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要求作者立足专业领域,针对实际问题,综合运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学方法、技术手段及先进工具开展专题性研究,得出能够具有一定先进性、能够指导实践或可应用性的成果或方案,研究成果能解决特定工程实际问题,具有实际应用价值。重点强调了对工程类硕士解决工程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和要求。这使得学生在完成论文的过程中更加注重实际应用,锻炼了学生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为贯彻分类评价,区别于学术学位论文评价指标体系,5种学位论文类型都制定了符合工程人才培养目标的评价指标。评价指标能确保学生在撰写学位论文时能够遵循一定的标准,为学生提供明确的指引,从而提高学位论文的质量和价值。同时,统一的评价指标对评审专家起到了规范和指导作用,有助于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保持一致性,使得评审过程更加客观、科学,避免评审专家主观性和差异性的问题,使得学位论文能够更好的反映学生培养水平和能力。

  《基本要求》的发布,是我国在完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国家层面的制度保障方面迈出的坚实一步。不仅是对我国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培养体系的又一次精心完善,更是为各培养单位开展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和评价指明了方向。它的出台,将有效推进我国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分类发展、分类评价,显著提升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质量,从而推动我国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的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