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业设计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编写工作和领域协作工作纪要 更多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3-12-09

全国工业设计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协作组

关于《工业设计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

编写工作和领域协作组工作纪要

 

 

2013年11月7日和12月3日,全国工业设计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协作组(以下简称领域协作组)在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艺术学院分别召开了领域工作研讨会。会议主要内容是研讨编写《工业设计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学位基本要求》)、讨论确定领域协作组等工作事项。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柳冠中教授、南京理工大学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李亚军教授、同济大学设计与艺术学院吴国欣教授、武汉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郑建启教授、江南大学设计学院张凌浩教授、南京艺术学院何晓佑教授,以及全国工程硕士教指委秘书处沈岩共7人参会。会议由领域协作组组长柳冠中教授主持。

两次会议的主要情况和决议如下:

一、会议认为,编写《学位基本要求》,是各培养单位制定本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要求和学位授予标准的基本依据,对今后开展质量检查、评估、认证等均具有重要的参考依据。

领域协作组要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委托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的通知”主要精神以及教指委相关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学位基本要求》的编写工作,着重研究本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应具备的知识体系、能力素质,以及实践环节和学位论文要求。

二、将编写《学位基本要求》列为领域协作组当前最主要的工作。由参会专家组成《学位基本要求》编写组。考虑到工业设计工程领域跨学科的特性,为更好地编写基本要求,会议特邀南京艺术学院何晓佑教授为编写组专家成员。

三、会议确定了编写工作分工和计划,《学位基本要求》中的“概况”由柳冠中负责起草,“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由吴国欣负责起草,“获本专业学位应接受的实践训练”由张凌浩负责起草,“获本专业学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由李亚军负责起草,“学位论文基本要求”由郑建启负责起草。

四、12月3日的会议审议通过了《学位基本要求》(初稿),并计划在征求各培养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教指委。

五、会议讨论并确定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副院长马赛教授为领域协作组组长单位副组长。南京理工大学设计与传媒学院李亚军教授、武汉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郑建启教授、江南大学设计学院张凌浩教授、同济大学设计创意学院吴国欣教授、南京艺术学院工业设计学院何晓佑教授为领域协作组副组长单位负责人。会议建议领域协作组将以上名单报教指委备案。

六、会议讨论并确定了领域协作组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工作及分工如下:

1.《学位基本要求》编写、修订工作、工程博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研究、领域学科前沿与发展战略研究工作等,由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同济大学设计与艺术学院牵头负责;

2. 知识体系、教学模式研究,核心教材编写工作由南京理工大学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武汉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牵头负责;

3. 生源质量、培养质量、就业与发展质量的分析与调研;教育认证与职业资格认证对接;质量评估、评优工作由江南大学设计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牵头负责。

七、建立领域协作组会议制度,即每年(或每年上半年)召开一次领域协作组核心会(组长单位、副组长单位参加,各分工负责人汇报工作,集体讨论决定领域工作);隔年(或每年下半年)召开一次领域协作组培养单位大会,应结合教指委要求明确会议主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促进交流与研讨;根据领域专项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项工作会议。为保证领域协作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在教指委领域协作组活动经费补贴基础上,组长单位、副组长单位应对领域协作组开展工作予以积极支持和必要的人力以及经费支持。

八、开始领域协作组网站等基础建设的筹备工作。

 

   全国工业设计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协作组

2013年12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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