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二批和第四批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 与IPMP认证合作院校考察的总结通知更多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6-01-12

关于对第二批和第四批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
与IPMP认证合作院校考察的总结通知

项目管理协作组[2016]1号

各有关培养单位:

2015年12月,项目管理领域资质认证评估专家委员会对获批可开展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与IPMP认证合作的第二批续约的12所培养单位和第四批获批的9所培养单位进行了总结考察,现将考察的有关总结予以下发。

以《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与IPMP认证合作的实施细则》为依据,根据上述21所院校汇报的实际情况,考察结果如下:

1. 第二批12所培养单位的认证合作期限自动续约至2020年9月;

2. 第四批9所培养单位中,山西大学、东华大学、重庆邮电大学不再续约,且3年内不得再申请;其他6所培养单位的认证合作期限自动续约至2020年9月。至此,全国现有50所培养单位可开展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与IPMP的认证合作工作(见附件)。

 

全国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教育协作组

(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代章)

二Ο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抄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抄报: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附件: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与国际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合作的培养单位名单